近日,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与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美国奥斯汀办公室合作,成功协助国内某客户应对了在美国进行的专利侵权诉讼,最终在极短的时间内迫使原告撤回了对国内客户的专利侵权指控。这一案件充分展示了上海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专利跨国诉讼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实力,彰显了其卓越的法律服务品质。

此次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太阳能照明系统。一家香港公司依据其美国专利权,在伊利诺伊州北区地区法院对包括客户在内的诸多在美国销售相关产品的销售商提起了专利侵权指控。在收到客户咨询后,上海太平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团队立即展开行动,迅速为客户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服务。

最终,经过专业律师的持续努力,我们成功协助客户明确了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之间的差异,并揭示了原告在专利信息标注及传唤程序中的失误。在此基础上,原告被迫永久撤销了对客户的侵权指控。

近期,美国专利权人针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国销售商的专利侵权诉讼呈高发态势。在这些诉讼中,原告的目标各异,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谋取专利许可费、排除市场竞争对手等。他们所采取的手段却大致相似,均通过申请临时禁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简称TRO)来冻结被告在相关平台上的资金,对其施加压力。同时,通过拖延传票发送等策略,压缩被告的应对时间,寻求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甚至缺席判决(Default Judgment),以实现直接从被告平台账户划拨资金的目的。

遇到类似的案件,我们认为不宜立即妥协和解,而应秉持尽早处理、迅速应对、审慎对待的原则来应对相关案件。

尽早处理:在接获相关账户被平台冻结的通知后,商家应立即着手应对。原告往往会采取拖延送达传票等手段,以压缩被告的应对时间,旨在导致被告缺席初步禁令听证会乃至庭审。因此,尽早筹备相关法律程序,特别是聘请专业律师介入,有利于尽早制定应对策略,参与各类诉讼程序,甚至尽快解封账户。

迅速应对:为实现被告缺席判决的目的,原告通常需要快速推进案件。因此,作为被告,商家应相应地应对原告发起的各项法律程序,例如迅速提交解除TRO的动议,及时反对初步禁令;在确认自身产品未侵犯相关专利权后,尽早与原告协商,要求其无条件撤诉。被告的迅速应对有助于打乱原告的诉讼推进节奏。当原告意识到陷入专利诉讼程序无益时,往往会选择退让。

审慎应对:所述的迅速、尽早并不意味着商家盲目地否定原告的所有侵权主张。商家应在进行成分侵权比对的基础上,对自身产品是否确实侵犯相关专利权有明确的认识,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商家不能持有“顶多不卖了”的消极心态。对于原告方而言,商家的放弃正是其追求的目标。在商家放弃的情况下,法庭缺席判决将全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即便被告选择放弃诉讼,也可能面临相当甚至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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