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在中国刚开始进行知识产权维权的企业,都曾问过不同的问题,譬如:这次打击侵权行动能不能把市面上所有的假货都打掉?今年的行动做完,后续是不是就不用再管了?为什么已经采取过维权行动了,还会有侵权情况出现?难道每年都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吗?这些问题其实反映了一个相同的心态:一次知识产权维权,能否起到长期或永久的效果?

维权和侵权是相对应的。从实践角度而言,只要该权利人的品牌知名度还在,侵权就可能继续发生,知识产权维权是不可能一劳永逸的。

对企业而言,品牌本身的价值,主要在于其给权利人带来的介于成本和售价之间的高利润;只要这个利润空间足够有吸引力,就必然会有侵权人铤而走险,企图通过搭品牌便车的方式不劳而获。虽然不同地域针对不同品牌的侵权现象会因为违法成本及被打击的频率而有所不同,但如同遏制违法行为的司法机关在任何国家也不可或缺一样,侵权行为也不会因为法律严厉而完全消亡。只要存在高利润的吸引,现实中没有任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行动,能起到一劳永逸的效果。

既然不能消灭侵权行为,那知识产权保护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知识产权保护行动的主要作用在于遏制侵权,将侵权行为的发生频率、范围和影响控制在较低限度内。一般而言,较为理想的状态是侵权行为对权利人的市场份额和品牌知名度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若能长期维持在这种限度内,就可以说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认识的误区

当然,权利人对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均需要或长或短的实践过程。权利人在维权初期有时会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

  1. 一般而言,品牌或技术来之不易,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价值认识往往是比较到位的,不少权利人高估自有知识产权也在情理之中。但存在的矛盾和误区是,部分权利人面对自己价值数以亿计的知识产权,在保护上却很难认识到第三方专业的价值。认为不同机构的服务差别不大,进而寻求最便宜,甚至免费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只有在出现问题之后,才追悔莫及。
  2. 还有一些权利人认为应该利用知识产权维权给自己尽快创造收益,而不是继续在上面花钱。这些权利人往往倾向于全风险代理模式维权,这样权利人不仅不花钱,还能通过收到的赔偿分成给企业挣钱。当然,在看重知识产权短期利益的情况下,这也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对于想要长期发展自己品牌影响力,扩大自己市场份额的权利人而言,以手头现有的知识产权,通过全风险代理打击获益的方式,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如前所述,知识产权最大的价值在于其为企业带来的高额利润;只有通过保护行动加强其市场知名度,维护甚至增加市场份额,其所带来的价值往往会成百上千倍地高于对保护行动的花费。若为了短期利益,权利人利用能够创造更高价值的知识产权去赚取打假赔偿和节省代理费,最终往往会在市场上留下顽固的侵权人不断侵占市场份额,从长远看是抓芝麻、丢西瓜。
  3. 那么有没有既省钱又有效的方法?在笔者的认知里,有效且令人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必然也是有对应价值的。与其花费心思寻求运气或例外,还不如看清事实,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寻求合适且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总结和建议

前文所述的疑问和误区,不少是早期着手在中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人存在的情况。由于社会经济本身的复杂性、各国的法律及监管条件、侵权的高利润诱惑、权利人对保护成本的控制等种种因素,客观上很难有纯粹没有任何假货的市场。因此,对侵权最有效的策略是遏制,而非理想状态下的完全清除;将假货的数量、规模、影响遏制在不太影响权利人商业利益的范围之内,就是成功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价值在于支持权利人的市场份额和知名度,并以此创造远高于其保护花费的商业价值。如果用知识产权去赚取打假赔偿并借此节省保护费用,可能适合部分企业的短期利益,但长远来看,可能对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造成损耗。

因此,只有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清晰的认识,并尽量避免可能的误区,权利人才能在较短时间内找到适合自己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以有效的方式来遏制侵权,让知识产权保护在支持市场份额和知名度提高上发挥作用,可能才是企业长期有效保护自己知识产权价值的更好方式。

原文发布于商法。

作者

上海太平洋负责人,合伙人,知识产权,反垄断及竞争